1我叫欢欢,是一只十二岁的金毛狗。被主人小雅从狗场接回来后,陪着她从大学走到了工作。小雅很爱我,满屋子堆得都是我的玩具和零食。就连结婚这种大场面,都是让我送的戒指。春去秋来,夏过冬至,每年我都爱着她,她也爱着我。可却在不久前,小雅带回了一只小金毛,叫乐乐。模样与我小时候像极了。它活泼好动,全身都洋溢着年轻狗狗的朝气。我非常非常讨厌它,因为它的出现分走了小雅的爱。“离我远点。”我趴在小雅跟前,对乐乐呲牙道。可小金毛非但不怕我,还朝我身上扑。动静引起小雅的注意。她放下笔记本,将小金毛抱到自己腿上。“嘻嘻。”看着乐乐嬉皮笑脸的模样,我恨不得咬着它的脚把它拽下来。可是不行。因为小雅爱它。“乐乐,不准跟欢欢玩。”“它老了。”我从鼻腔喷出一口粗气,尾巴重重甩起表达我的不满。哼。总是说我老了。你这个喜新厌旧的女人!我蹬起爪子,缓缓朝门外走去。小雅说的是实话,我的确老了。身上泛起许多白毛,也不再有精力跑跳,甚至出门走不了多远就会大喘气。也怪不得她,都怪我。我回到自己的狗窝,将脑袋搭在枕头上出神。模糊见看见小时候的自己,大耳朵甩着,在屋里上蹿下跳。地上散落着布条和棉花,拖鞋也是咬的稀巴烂。睡意上涌,我眨巴着眼睛入眠。